1、庸人敗於惰,能人敗於傲。
世上兩種人必定慘敗,一種是懶惰之人,另一種是驕傲之人。前者什麼事都想「明日」再做,結果總是一事無成;後者瞧不起天下所有人,自認為自己最聰明,常常招來他人的不滿和怨恨,於是往往受人詆毀、咒罵,最後被惡意的誹謗所吞沒。
2、一味討好別人。
討好每一個人是不可能的,也是沒有必要的。討好每一個人,等於得罪每一個人。刻意去討好別人,只會使別人產生厭惡。親近別人要自然,「投機」心態要改變。有時間討好,不如踏踏實實做事,討好別人總是靠不住,自己努力才實實在在。
3、好心境是自己創造的。
我們常常無法去改變別人的看法,能改變的恰恰只有我們自己。壞的生活不在於別人的罪惡,而在於我們的心情變得惡劣。
讓生活變好的金鑰匙不在別人手裏,放棄我們的怨恨和歎息,美好生活就垂手可得。
我們主觀上本想好好生活,可是客觀上卻沒有好的生活,其原因是總想等待別人來改善生活。不要指望改變別人,自己做生活的主人。
4、做自己該做的事。
人生是如此的短暫,哪有心思去浪費呢?有智慧的哲人曾經說過:「大街上有人罵我,我是連頭也不回的,根本不想知道這個無聊之人! 」我們既不要去傷害人家,也不要被別人的批評左右,還是按照自己的願望,先踏踏實實學好本領再說。特別在少年時要全力以赴學本領,不要分心。
5、別總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。
學會自己欣賞自己,等於擁有了獲取快樂的金鑰匙。欣賞自己不是孤芳自賞,欣賞自己不是唯我獨尊,欣賞自己不是自我陶醉,欣賞自己更不是固步自封…… 自己給自己一些自信,自己給自己一點愉快,自己給自己一臉微笑,何愁沒有人生的快樂呢?經常要自己給自己過節,學會尋找愉悅的心情。
6、不要追逐世俗的榮譽。
終生尋找所謂別人認可的東西,會永遠痛失自己的快樂和幸福。庸俗的評論會湮滅自己的個性,世俗的指點會讓自己不知所措。
為錢而錢會使自己六親不認,為權而權會使自己膽大妄為,為名而名會使自己巧取強奪。真實的我在刻意的追逐之中,會變成一張張碎片隨風飄揚,世俗的我已變得面目可憎。
7、極端不可取。
有些人常常因為憂慮過度,而導致自己精神失常;有些人卻因為麻木不仁,造成自己對任何事情都無動於衷。前者常為尋找理性而痛苦,因聰明過頭而衰亡,愚蠢的根源在於什麼都懊悔。後者不知悔恨為何物,整天稀裏糊塗地生活,活著與死去沒有什麼區別。
8、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活法。
自己的傷痛自己清楚, 自己的哀怨自己明白, 自己的快樂自己感受。
也許自己眼中的地獄,卻是別人眼中的天堂;也許自己眼中的天堂,卻是別人眼中的地獄。生活就是這般的滑稽。不要總疑春色在人家,關鍵在於自己心態的調整。
9、喜歡自己才會擁抱生活。
盲目自大自尊,是驕傲無知的人生,一味自暴自棄,是消極悲觀的人生。瞭解自己比瞭解別人更困難,喜歡自己比喜歡別人更不容易。
擁有健康的恰當的自尊心理,面對挫折會表現得格外堅強。不為外界的誘惑而丟失自我,不為一時的挫折否定自己。時時客觀冷靜地評價自己,每每樂觀中肯地讚賞自己。若連自己都不愛,還能愛別人嗎?喜歡自己吧!
10、福中有禍,禍中有福。
莫被一時之得失衝昏頭腦,一味陶醉於暫時的勝利。自己一定要居安思危,切莫居功自傲,洋洋得意。陶醉勝利,意味著駐足停頓,陶醉勝利,意味著失去警惕。人生路上要永不鬆懈,勝利僅僅是一個小小的路標。要想取得最後的勝利,只要努力,努力,再努力!莫為一時之得所迷惑,誰笑得最晚,誰笑得最開心。
11、重要的是活得充實。
把每一天過好是最大的幸福,快樂源於每天的感覺良好。總憂慮明天的風險,總抹不去昨天的陰影,今天的生活怎能如意?
總攀比那些不可攀比的,總幻想那些不能實現的,今天的心靈怎能安靜?任何不切實際的東西,都是痛苦之源,生命的最大殺手是憂愁和焦慮。痛苦源於不充實,生活充實就不會胡思亂想。
12、愉悅的根基在自己身上。
一般人總是將人生的愉悅,寄託在外界的事務上,依附於世俗的認同上。百般看重地位、財產,以及待遇、名譽等東西,自己一旦失去這些,便是沉重的打擊,常會痛不欲生,其幸福和快樂的根基也隨之毀滅。假如自己真是這樣過生活,那麼快樂離我們是相當遙遠的。為什麼要讓別人來評價自己的快樂程度,把握好自己。
13、感覺幸福就是幸福。
許多人都在刻意追求所謂的幸福;有的雖然得到了,其代價卻巨大無比。許多哲人都說,幸福是種感覺,就如同「佛」就在你我心中。幸福的感覺隨滿足程度而遞減,與人的心境、心態密切相關。
先哲們說:得之愈艱、愛之愈深,擁有幸福,常思艱難。一個人總是感覺不到幸福,是自己的最大悲哀。幸福是種感覺,不知足,永不會幸福,知足者常樂!
14、別人的恩澤要牢記。
目光短淺的人總是「忘恩負義」,危機時到處求助,事成之後再不露面。求人時信誓旦旦,得逞後胡作非為。這種人最被人鄙視。「忘恩負義」讓朋友傷心,「忘恩負義」是急功近利的表現。
「忘恩負義」只得益於一時,卻會永遠失信於人。切忌過河拆橋,過河拆橋會斷了自己的後路。
15、凡事要留有餘地。
每一個人都會在自己的生命旅程中,遭遇到完全不同的「三種人」。
第一種是能夠理解、欣賞和器重自己的人;
第二種是曲解、中傷甚至排斥自己的人;
第三種人是與自己毫無關係、無關痛癢的人。
第一種人對自己有知遇之恩,應當尊為師友,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。
第二種人對自己造成深深的傷害,需要智慧地遠離,而不是煩惱和計較。
對於第三種人要以禮相待、和平共處。瞭解不同的人,區別對待,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。
16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。
把自己的主觀意志強加於人,於己於人均是件痛苦的事情。以自己的威嚴強加自己的意志,別人只是口服而心不服,而且日久必生反抗之心。
以自己的固執強加自己的意志,別人僅是默忍或是隱怒,但是日久也可能反目成仇。檢討自己的言行是否與社會和諧,才能真正得到別人的認同。人與人是不可能一致的,不要以我為中心。
17、得意不忘形,失意不失態。
身處順境必須格外謹慎,否則容易樂極生悲。人生得意的時候容易忘形,一忘形就不知道自己姓什麼,於是惡念和惡行就會趁隙而入。身處逆境必須格外忍耐,否則容易早早夭折。
人生失意的時候容易失態,一失態就不知道自己的未來,於是消極和絕望就會趁隙而入。笑看人生潮起潮落,守住自己的心。
18、人生應當歡樂有度。
適當的娛樂活動能調節情緒,無休無止的歡樂卻易轉益為害。物極則反,數窮則變。「大凡快意處,即是多病處。」 「棋可遣閑,易動心火;……」
一味狂歡盡興是膚淺的人生,換來的往往是痛苦的悔恨。盡興有度是達觀的人生。樂極生悲不局限於娛樂方面,涉及到人生的方方面面。歡樂與悲哀是伴生的,歡樂有度會使歡樂常伴。
19、一味忍讓不可取。
一味忍讓,意味著喪失原則;一味忍讓,意味著沒有人格;一味忍讓,意味著軟弱可欺;一味忍讓,意味著面臨步步緊逼的危險;一味忍讓,意味著將走入絕路。
有時候挺身而起、奮力反抗效果更好,得寸進尺是愚人常採用的計策,一再忍讓反而助長其囂張氣焰。該出手時就出手,給點厲害也是不得已而為之! 對得寸進尺者該迎頭痛擊,忍讓不一定是好事。
20、多理性行事少意氣用事。
做事不能只憑自己的感情,做事更不能只憑自己的感覺,意氣用事必有麻煩。有時自己的知覺是錯的,事情並不是想像的這般簡單,表像總是容易迷惑人心。
理性做事不至於反復折騰,理性做事不會出現大的差錯,理性做事才不會使自己後悔莫及。切記:凡事都不能太衝動!不能只跟著感覺走,多思考才能不後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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