洞房的典故
從前有個縣官,愛讀詩文,樂於助人。
但他有個脾氣,好爭強鬥勝。
這年正月,縣官路過一座小廟,
發現廟門上貼了這樣一副對聯,上寫
紙錢能贖命,分明菩薩是贓官!
橫批:虛無飄緲
縣官對這副對聯產生了興趣,問何人所
寫。
有人回稟:「此聯出自一個十八歲少年
之手。」
縣官便想見識見識這位才子,
命衙役找來少年問道:「你叫何名?」
少年答道:「新郎。」
縣官見新郎舉止幹練、老成,出口斯
文,
便要和他比試比試。
當面提出了很多問題,新郎都一一答得
無懈可擊。
最後新郎恭恭敬敬地彎腰一禮,問道:
「民間男婚女嫁,須三媒六證。
請教父母官,何為三媒?何為六證?」
縣官聽罷,冥思苦想,只知道三媒中月
老牽線為一媒,
其他就不得而知了,羞得他面紅耳赤。
正在騎虎難下的時候,路旁閃過來一個
十五六歲的姑娘,
她笑道:「媒妁紅線,過喜庚帖,定情
之物此乃三媒也。
關於六證嗎?諸位請等一等。」
她不慌不忙地到村子拿了量米的升斗、
剪刀、尺子、
鏡子、算盤和秤,縣官一見似有所悟。
姑娘又對新郎說:
「要知五穀雜糧有幾何,以米升為證;
衣褲帶履從何來,以剪刀為證;
一絲一縷知多少,以尺為證;
喜怒哀樂情如何,以鏡為證;
事物輕重分緩急,以秤為證;
年月盈缺何為憑,以算盤為證。」
新郎對姑娘的回答十分欣佩,縣官也稱
讚她聰穎過人。
問她叫什麼名字,姑娘羞怯地說:
「卑女姓辛名喚辛娘。」
縣官看新郎和辛娘乃是天生的一對,
便出面作媒,二人愉快地接受了。
但辛娘提出一個條件,要新郎三天蓋一
間不用門窗,
不用房梁,片瓦不見,寸木不生,天生
地長的新房,
新郎欣然允諾。
縣官不明其意,迫於面子,不好直問,
只好到時再看是啥典故。
三天後,新郎辛娘拜天地,請縣官來作
客。
他見新郎高高興興地將新娘領進了一間
冬暖夏涼的岩洞,
洞口上用紅紙寫了兩個大字「洞房」。
從此,民間婚娶事,新人住的地方就叫
洞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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